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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西山煤电(集团)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西山煤电发〔2011〕125号文件文件关于深化矿井防治水整治,巩固矿区良好矿业秩序全面提升地测管理水平的决定所属各矿井、区域公司、机关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山西焦煤、集团公司有关煤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的方针,全面强化矿井安全生产工作,以《煤矿防治水规定》为依据,继续深化矿井地测防治水整治工作,加强井田内及矿界邻近整合煤矿的监察,打击非法和违法开采,加大各项地测工作监管力度,保障矿井安全生产,以现场为重点,以预控为手段,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工作,全面提升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地测管理水平,特作本决定。—1——2—一、成立矿井地测防治水及小煤矿监管工作领导机构(一)集团公司地测防治水及小煤矿监管工作领导机构组长: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安监局长成员:集团相关副总工程师、企管处、纪委、劳资处、计划处、财务处、生产处、机电处、通风处、地质处、总调度室、安监局、电力公司、技术中心、职教中心、救护队、供应公司等部门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处。办公室主任:地质处处长(兼)(二)各矿及区域公司地测防治水及小煤矿监管工作领导机构本部各矿要相应成立以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常务副组长的矿井地测防治水及小煤矿监管工作领导组,区域公司要相应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常务副组长的矿井地测防治水及小煤矿监管工作领导组。各领导组具体负责对本矿或本区域公司有关工作的领导,并根据具体情况,成立由领导组各成员部门参与的整治私挖滥采的专职队伍。二、明确职责,注重落实,协调管理环境(一)集团公司矿井地测防治水及小煤矿监管工作领导组职责1、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负责领导、组织、安排和部署—3—集团公司及本部各矿、各区域公司、机关各相关部门的矿井防治水整治工作及小煤矿监管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矿井防治水整治与小煤矿监管工作会议。2、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矿井地测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制定集团公司各阶段防治水整治与小煤矿监管工作计划。制定矿井地测防治水和小煤矿监管专项整治方案、考核办法和应急救援预案。3、督促各矿及各区域公司地测防治水及小煤矿监管整治工作,检查和验收专项整治工程。4、对各级领导责任落实情况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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