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简介:
职务(责任制)职务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1、是矿井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2、是事故处理的第一指挥者,对事故分析处理负全面责任。矿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由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办公会议,总结上月安全情况,安排下月安全工作。3、早晨主持科室负责人参加的调度碰头会,研究部署全天的工作。4、审阅瓦斯日报。5、听取矿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汇报,定期主持研究矿“一通三防”工作,落实责任。6、组织完成安全技措工程项目,确保资金到位,专款专用。7、年向职代会汇报一次矿井安全生产情况。8、完成下井、抓“三违”指标。生产矿长1、生产副矿长协助矿长抓好全矿安全生产工作,对提升运输、生产准备专业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2、生产副矿长是事故处理的直接指挥者,负责对事故组织指挥及分析处理。3、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并对查出的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4、每月召开一次生产例会和专业例会,总结当月全矿及专业的安全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下月工作做出安排。5、每月召开一次班组长,总结安排月度安全生产工作。6、负责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对区队长、班组长、放炮员及新工人入矿进行定期培训。7、经常深入井下,掌握情况、排查隐患,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各种问题。8、按时完成下井、抓“三违”指标。安全矿长1、安全副矿长对矿井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负领导责任。全面负责矿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条例、指示、精神,协助矿长督促检查各级干部业务保安工作的开展情况。3、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监察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当月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事故情况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令、指示落实情况,研究现场安全状况及需要落实的有关安全管理措施。4、负责监督检查防止瓦斯、煤尘等重大事故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5、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排查各类事故隐患,抓好安全质量检查、运输管理等工作。6、负责参与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和安全培训、安全教育。7、负责事故抢险处理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各类事故进行处理。8、按时完成下井、抓“三违”指标。总工程师1、总工程师对矿井安全生产负全面技术管理责任,对通防专业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负责事故处理的技术工作。对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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