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全省煤矿“一优三减”及“四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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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全省煤矿“一优三减”及“四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全省煤矿“一优三减”及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全省煤矿“一优三减”及“四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煤安监一〔2019〕84号各产煤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分局,各省属骨干煤炭企业:现将《关于深化全省煤矿“一优三减”及“四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9年10月28日关于深化全省煤矿“一优三减”及“四化”关于深化全省煤矿“一优三减”及“四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建设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煤矿“一优三减”(优化系统、减水平、减头面、减人员)及“四化”(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强化煤矿安全风险管控和重大灾害治理、遏制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治本之策,是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结合《河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本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推进大会要求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防范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遏制煤矿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重点,深入推进我省煤矿“一优三减”及“四化”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降低劳动强度,改善作业环境,努力实现我省煤炭工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建设目标全省煤矿到2021年底实现以下目标:1.矿井生产系统进一步优化。生产能力12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原则上一个水平组织生产;生产能力120万吨/年以上矿井同时生产的水平不超过2个。生产能力12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实现“一矿一面”;120-300万吨/年矿井,实现“一矿两面”;300万吨/年以上矿井,不超过3个采煤工作面。同时生产的采煤工作面与回采巷道掘进工作面个数的比例控制在1∶2以内。2.矿井生产工效明显提升。省骨干煤炭企业骨干矿采煤工作面回采工效达到70吨/工以上;煤巷掘进工效达到0.25米/工以上;岩巷掘进工效达到0.12米/工以上。兼并重组煤矿和地方主体煤矿采煤工作面回采工效达到50吨/工以上;煤巷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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