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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安全月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6月安全月月安全月在全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全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的实施方案各科室、队组:为切实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坚决杜绝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的通知》(黔安办〔2019〕31号)和《毕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毕节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毕节行”活动的通知》(毕安办〔2019〕15号)要求,按照金沙县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金沙行”活动的有关事项要求,决定在全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如下:一、工作再部署要认真贯彻落实金沙县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金沙行”活动的有关事项要求,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由负责人带头抓落实,带头深入基层开展检查,真正做到三个“强化”、六个“统筹”,以便鉴定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抓好我矿安全。二、成立领导组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特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组长:李正海副组长:陈伟罗法明何永强林海辉成员:王志杰胡少勇张剑峰周广齐胡晓雨田茂林周兴义潘亨贵夏长明胡方志蒋磊袁有兵方旭海王景昌黄国丰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科科长(兼),任具体负责全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协调、推进与督导以及资料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联系电话:(外线0857-7311551)(内线9001)三、检查内容在县局沁煤发[2017]213号、245号文件规定大检查内容的基础上,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防灭火管理情况、民爆物品管理情况、安全规程对照检查情况、重大隐患对标排查情况、领导在岗履职情况等纳入大检查内容,作为矿检查重点。1、专项整治行动情况。重点检查县局《关于开展全县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沁煤发[2017]251号)文件所列重组整合煤矿和煤矿顶板管理两项整治内容。责任科室:生产技术科责任人:焦海军分管领导:马栋杰2、防灭火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煤矿是否对所采煤层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是否制定采空区管理制度,永久密闭墙是否符合《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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