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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参考]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新)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新)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政策法规司邬燕云邬燕云2018年1月11日,安全监管总局重新修日,安全监管总局重新修订了订了《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总局令第(总局令第92号),自号),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汇报内容:1.修改的必要性2.修改的特点3.主要内容一、修改的必要性一是强化依法行政。取消了“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和“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两项行政许可,《规定》明确了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内容和要求,以及监管部门对其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事项,确保了监督检查于法有据。二是强化企业培训主体责任。《规定》明确了煤矿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通过强化和落实煤矿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安全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到位。三是突出完整性和适用性。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3个部门规章中适用于煤矿的内容进行整合优化,纳入《规定》中。明确了煤矿不同层级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及考核要求,形成煤矿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的“一本通”,更加有针对性地指导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二、修改的特点1.理顺了煤矿安全培训管理体制。目前部分省份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分别由两个部门负责,为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规定》中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察。2.突出了煤矿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增加了“安全培训的组织与管理”章节,明确了煤矿企业应当明确安全培训工作的机构、配备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保障培训经费、具备培训条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等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规范煤矿企业安全培训行为。3.3.提高了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准入条件。提高了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准入条件。一是将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一是将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任职条件,实行统一标准,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任职条件,实行统一标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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