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简介:
关于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评审的通知 2关于对重大危险源重新关于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评审的通知评审的通知公司所属各矿:根据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规律,按照既定的时间间隔,要对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审,以保持其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能源公司暂定每半年评审一次,具体要求通知如下:1.各矿矿长组织,安全矿长具体负责,安全体系建设小组实施,矿井体系内人员全员参入,组织安全管理体系评审工作。2.各矿对新开工的作业地点、新入矿职工、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等场所、作业活动、设备、行为进行补充辨识危险源,并进行风险等级评价,制定控制措施,形成危险源清单。3.对原来的各项危险源进行重新评审,重新确定风险等级,删除已消除的危险源(如消除炮采)。4.重新评价和确定矿井重大危险源,并制定有效控制措施。5.各矿安全体系建设小组,将评价确认后的一般危险源及控制措施,组织职工学习和考试,并下发到对应的岗位人员,要求其能够口述和在实际工作中进行控制。同时,上报能源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6.各矿安全体系建设小组对已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控制措施,经矿长和安全矿长签字后于12月20日前上报能源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7.能源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人员,对各矿上报的重大危险源、风险等级、控制措施是否适宜,有无遗漏进行评审,评审修改后与矿上沟通,确认后返矿进行现场防控,要求矿井科队长以上管理人员能够口述。同时,公司存档备案。8.2015年各矿将执行和控制重新评审后的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9.在评审过程中,若有不清楚之处,及时与安全生产技术部(鄢元友)联系。特此通知东银能源安全生产技术部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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