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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入井酒精检测仪使用管理规定关于规范井口各类入井人员使用测酒仪的相关规定关于规范井口各类入井人员使用测酒仪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矿入井人员安全、文明入井,在各井口安装了测酒仪,现制定测酒仪使用及管理的相关规定,望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具体规定如下:1、所有人员入井前,必须在各井口检身房外的测酒仪上进行吹气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入井,未进行测酒仪检测的,一经发现,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每次,并责令其进行检测。2、上级单位检查人员、外来单位人员或厂家服务人员需在我矿入井的,由入井申请单位负责人提前进行告知,入井前必须在井口检身房外的测酒仪上进行吹气检测,未进行测酒仪检测的,一经发现,对牵头单位陪同人员罚款200元/每次,并责令其进行检测。3、各类入井人员在井口测酒仪检测出其为饮酒后的,属于我矿的人员,对其按违章论处,并暂扣其证件一周(井口执勤一天,剩余时间单位组织学习培训),同时对单位当日值班干部、单位正职按一般过失论处,属于外来或厂家服务人员等,对陪同人员按一般过失论处。4、入井人员与井口检身工发生胡搅蛮缠、态度恶劣等不服从理的现象,对责任人单位正职或牵头部室单位正职进行问责处理。5、如发现有故意损坏“测酒仪”等井口设备、设施的,对其按十条禁令进行处理,并株连相关管理责任。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安全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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