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简介:
密闭空间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在密闭狭小空间焊接、切割作业可能引起因缺氧造成的窒息、有毒有害类气体伤害,为确保作业安全,制定本防护措施:一、有害环境根据ISO14001:2004标准作出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在作业施工中可能引起死亡、失去知觉、丧失逃生及自救能力、伤害或引起急性中毒的环境,包括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可燃性气体、蒸气和气溶胶的浓度超过爆炸下限(LEL)的10%;空气中爆炸性粉尘浓度达到或超过爆炸下限;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或超过22%;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其它任何含有有害物浓度超过立即威胁生命或健康浓度的环境条件。二、密闭空间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出口受限制,自然通风不良,足够容纳一人进入并从事非常规、非连续作业的有限空间(人防工程、泵房、管道、烟道、隧道、沟、坑、井、池、地下仓库、相对密闭的气灭系统瓶站、船舶舱室等)。经持续机械通风和定时监测,能保证在密闭空间安全作业,并不需要办理准入证的密闭空间,称为无需准入密闭空间。具有包含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或包含可能对进入者产生吞没、或因其内部结构易引起进入者落入产生窒息或迷失、或包含其他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等特征的密闭空间称为需要准入密闭空间(简称准入密闭空间)。三、用人单位的职责3.1实施密闭空间作业必须制定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控制措施、密闭空间作业准入程序和安全作业规程,并保证相关人员能随时得到计划、程序和规程;3.2确定并明确密闭空间作业负责人、准入者和监护者及其职责;3.3在密闭空间外设置警示标识,告知密闭空间的位置和所存在的危害;3.4提供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3.5当实施密闭空间作业前,对密闭空间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识别、评价,以确定该密闭空间是否可以准入并作业;3.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经允许的劳动者进入密闭空间;3.7提供合格的密闭空间作业安全防护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3.8提供应急救援保障(见应急救援预案)。四、密闭空间作业负责人的职责密闭空间作业负责人的职责4.1确认准入者、监护者的职业卫生教育及上岗资格;4.2在密闭空间作业环境、作业程序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允许进入的条件后,允许进入密闭空间;4.3在密闭空间及其附近发生不符合准入的情况时,终止进入;4.4密闭空间作业完成后,在确定准入者及所携带的设备和物品均已撤离后终止准入;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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