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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晋康南字〔2016〕17号签发人:宋四祥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各科、队、室、中心:为深刻汲取沁和能源集团中村煤矿“7.2”较大透水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全省安全稳定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和省政府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部署和省煤炭厅晋煤办发【2016】712号文件《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及沁源县煤炭工业局沁煤发【2016】107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县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和晋康字【2016】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决定从10月20日至12月底在全矿范围内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特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省委“三个坚决防止”深刻汲取沁和能源集团中村煤矿“7.2”较大透水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根据省、市、县政府及主管部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要求,在本矿范围内开展以“排查治理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全力确保安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严格排查治理各种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查处各种“三违”行为,严防各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矿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活动目的通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坚决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和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实现安全生产。三、活动时间从2016年10月20日至12月底四、组织机构为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经矿委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组。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矿长李风雷兼任;分6个专业组:组长:宋四祥(矿长)副组长:李风雷(安全副矿长)邓建平(矿总工)史永亮(生产副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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