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简介:
(新旧版差异)煤矿地质工作规定一、名称章节不同1984版:《矿井地质规程》8章77条2014版:《煤矿地质工作规定》10章100条二、新版总则:新增人员管理责任、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与培训内容。三、类型划分改变第一章:矿井地质条件由五大类: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变为井工煤矿地质类型四类: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划分依据有所变化:新增两类依据瓦斯类型和水文地质类型。“在其它开采地质条件”中发生变化的有:1、煤层倾角发生变化:由原来的15°和30°两个分类临界值变为8°、25°、45°三个分类临界值。2、明确了“其它特殊地质因素”:陷落柱、冲击地压、地热、天窗等四、煤矿地质类型划分及修订时间有所改变:由8-10年变为5年。五、在第五章中去掉了构造裂隙(原第三章中)的观测。六、旧版第四章矿井地质勘探变为新版第三章煤矿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其中在新版中的一些要求有所改变。七、新版中加入第四章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新版第五章加入地质预报(第四节)一节、新版中加入第九章煤矿地质信息化工作。八、新版中第七章煤矿生产阶段的地质工作明确了说明书提交时间:采区地质说明书采区设计前3个月提交结束后6个月内提交采区地质总结报告(旧版无)掘进地质说明书掘进工作面设计前1个月提交(旧版无)回采地质说明书工作面形成后10日内提交(旧版为5日内)采后总结回采结束后30日内提交(与旧版一致)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