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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防治水专家技术会诊制度防治水管理制度专家技术会诊制度防防治治水水专专家家技技术术会会诊诊制制度度为了落实西山煤电函[2012]19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防治水技术管理,加强我矿防治水工作,避免重大水害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成立防治水技术会诊小组一、成立防治水技术会诊小组组长:总工程师常务组长:地测副总成员:各专业负总、各采区技术区长、各生产科室技术主管、地质科水文技术人员。办公室设在地质科,地质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二、防治水技术会诊小组责职二、防治水技术会诊小组责职1、负责组织定期进行防治水专业技术会诊;2、会诊中发现问题需公司协助时,负责与公司联系;3、负责防治水专业技术会诊所需费用的落实。三、防治水技术会诊要求三、防治水技术会诊要求1、每3年进行一次大型会诊,聘请科研单位及院校进行全面防治水会诊,对矿井防治水工作总体评价。2、一般会诊由矿防治水技术小组进行,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技术例会,由地面至井下,逐头逐面进行专项会诊。3、一般会诊发现疑难问题,矿无法解决的,上报集团公司聘请专家进行集中会诊。4、会诊中发现的隐患,制定防治措施,确定整改方案、资金、时间、责任人,严格进行整改。5、会诊中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立即停产整改,达标后方可正常组织生产。6、会诊中问题由地科负责整理,报监处备案,由防治水领导组检查落实情况。7、地质科负责提供会诊所需的各类井上下图纸资料。8、矿财务科设立防治水会诊专项资金,使用于会诊产生的费用,保证会诊工作能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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