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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煤矿生产许可证延续汇报材料关于宁阳县南宁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延续现场检查的汇报山东省煤炭工业局:根据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通知》(鲁煤安管[2008]165号)要求,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照《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煤矿安全规程》等内容,于2008年11月26日对南宁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延续、变更等有关事项进行了现场审查,具体情况如下:一、矿井基本情况宁阳县堽城镇南宁煤矿为集体企业,1975年3月建井,1982年2月投产,核定生产能力6万吨/年。矿井开拓方式为一对斜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瓦斯等级为低瓦斯矿井,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类型,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矿井各大系统完善运转良好煤矿自1997年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后,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按申办材料中的各项要求来指导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446号令“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开拓开采设计和结合井下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开拓开采布局,井下各大系统布置合理完善,同时坚持以风定产、三个煤量和煤炭回收率符合国家规定,坚持劳动定员管理工作,做好矿井各类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严格矿级干部、管理人员跟班带班制度,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一、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一、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根据发改委《关于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648号),为做好2007年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依据《煤矿企业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办法》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规定及泰煤字[2008]47号文精神要求,成立了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自查自检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安全矿长、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2008年6月6日矿长组织副矿长、总工程师、地测、采掘、通防、安全、机电、培训、环保等部门的负责人,对2007年度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依据年检内容和标准进行全面自检,领导小组:组长:张在银副组长:刘远波、宁方宝成员:刘士银、徐克勇、侯召贞、张焕昌、李友庆、宁尚田、曹宗红、韩祥胜、杨贵敏、薛荣陆二、有关持证情况:二、有关持证情况:根据《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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