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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翟镇煤矿北部边界附近开采情况汇报[1]1新泰市翟镇煤矿新泰市翟镇煤矿关于关于北部边界开采情况北部边界开采情况的汇报汇报泰安市泰安市煤炭工业煤炭工业管理管理局:现将新泰市翟镇煤矿关于井田范围有关批复文件及北部边界开采情况汇报如下:一、概况一、概况新泰市翟镇煤矿位于新泰市泉沟镇境内,隶属泰丰矿业集团公司,于1973年建井,1975年投产,由原新泰县翟镇煤矿自行设计、施工建设。前后经过两次扩界,井田走向长度1.1km,南北宽0.2-0.7km,面积1.293km2,可采煤层6、8、11、13、15、16煤层。建井初,根据地方煤矿申批报告书,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煤炭工业局1973年5月1号批复,同年由原新泰县翟镇公社建设翟镇煤矿,其范围:东起F5断层,西至F17,北起F16号断层,南至F17-1断层内的11、13、15、16煤层。1987年原泰安市煤炭工业公司批准其扩界(泰煤生字(1987)第13号文),将四槐树煤矿东北部边角煤划归翟镇煤矿开采。1999年山东省煤炭工业局批准扩层开采矿井范围内的6煤层(鲁煤生(1999)第183号文)。2004年经申请审批,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以鲁国土资矿字〔2004〕3号文,将原果都煤矿(已关闭)剩余资源划给翟镇煤矿开采。二、矿井开采二、矿井开采2(一)、矿井边界划定情况1、矿井自建井开采至1999年期间按照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煤炭工业局1973年5月1号的批复,依据批复的断层为自然边界,留足边界煤柱,依法进行开采;自1999年以来,根据地质矿产部办公厅[1998]26号文,按照采矿许可证划定的拐点坐标范围内留足边界煤柱进行开采。与相邻泉沟煤矿坐标重叠部分,两矿签订了安全开采协议,两矿均以F17号断层为自然边界,留足保护煤柱。2、四邻关系:矿井北与泉沟煤矿相邻,以拐点坐标点①②③的连线为界,中间由F16断层相隔;东与红旗煤矿相邻,以拐点坐标点③④⑤⑥的连线为矿界,中间由F5断层相隔;南与崖头煤矿相邻,以拐点坐标点⑥、⑦、a、b、c连线为界,中间有F18断层相隔;西部与四槐树煤矿相邻,以a、13、1拐点坐标连线点为界,中间以F17断层相隔。三、矿井开采情况三、矿井开采情况在有地质矿产部办公厅[1998]26号文实行拐点坐标以前,我矿与四槐树煤矿以F17断层为界,界内的11层、13层、15层及16层煤于1995年以前已开采完毕;与泉沟矿以F16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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