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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烧焊施工安全措施旺岭煤业有限公司旺岭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烧焊施工安全措施2008年12月18日编审人员签字编审人员签字技术部:调度室:通防部:安监处总工:井下烧焊施工安全措施一、概况由于05切眼需进行烧焊工作,烧焊时间自2008年12月18日——2008年12月22日,经调度室组织研究并报矿领导批准将在此处进行烧焊,为施工安全,特制定安全措施。二、技术要求1、在烧焊过程中,烧焊工必须持证上岗。2、要将采煤机停在工作面进风口处。3、必须在必须停止工作面的所有工作。4、要在烧焊下方铺设铁板接受火星,以防温度高煤燃烧。三、安全措施1、在施工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现场检查瓦斯,当现场瓦斯浓度达到0.5﹪时,严禁施工.2、在施工现场附近20米范围内必须清除一切可燃物,防止施工过程中引燃可燃物。3、施工地点附近应备好灭火器、防火沙,烧焊前必须有专人负责喷洒整个工作地点。4、控制电焊机的开关必须是专用,并接线达到标准。电焊设备的绝缘和电焊机外壳接地必须良好。5、瓦斯员、安全员及施工队长应现场蹲点,瓦斯员应每隔10分钟检查一次瓦斯浓度,并做好记录。6、烧焊过程中应严格按《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施工。7、严禁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8、烧焊工作完成后,有安全员及瓦检员再次用水喷洒工作地点,并在工作地点检查直到轨道巷铺轨施工完毕,确定无问题后才能离开工作现场。9、措施未涉及到的内容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2903工作面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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