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简介:
煤矿雨季三防管理制度汇编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发淹井、全矿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结合我矿制定的《“雨季三防”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特制定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望全矿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严格执行。一、健全完善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突出抓好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二、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我矿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河道泄洪情况。三、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的信息沟通,当发现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四、密切关注天气预报信息,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通知井下人员做好撤人准备。五、认真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凡在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六、当井下人员接到撤人命令后,必须立即停止一切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撤到地面。严禁在井下停留或逗留。七、根据危害程度,将局部暴雨事件预警分为Ⅰ、Ⅱ、Ⅲ三个级别,分别代表重大、较大、一般:1.一般(Ⅲ级):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由于排水不畅或倒灌,而导致井口、厂房、电缆沟道和泵坑进水。2.较大(Ⅱ级):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造成库区水位急剧升高,工业广场水位急剧升高,室外电气设备进水,而导致井口、水源井、工业广场厂房、电缆沟道和泵坑进水或有可能造成变电所跳闸,甚至可能造成全矿停电事故。3.重大(Ⅰ级):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量可能持续。可能引发山洪暴发、水源井垮坝、工业广场水位急剧升高,室外电气设备进水,而导致淹没井口、水源井和工业广场厂房、电缆沟道、泵坑进水或有可能造成变电所跳闸,甚至可能造成全矿停电事故。凡在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八、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雨季三防”指挥部为暴雨天气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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