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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能办〔2019〕23号1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文件豫能办〔2019〕23号关于做好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第四批)淘汰更新工作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煤业公司、机关各部室:现将《国家煤矿安全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的通知》(豫煤安监技装〔2018〕112号)及《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第四批)淘汰更新工作的通知》(豫工信煤〔2019〕1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第四批)淘汰更新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煤业公司及机关相关部室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制定、审核设备采购计划时,要严格把关,不得采购已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设备及工艺。二、各单位要对目录所列装备组织进行认真排查,建立台账,2制定禁止类装备的更新改造计划,抓好组织落实,及早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对通知中要求自发布之日起矿井立即禁止使用的产品,必须立即贯彻落实,确保矿井安全。三、义煤公司、焦煤公司、鹤煤公司要加快淘汰悬移支架炮采工艺,列出详细的设备计划和时间规划,按期实现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安全资金投入,并将排查、整改计划(详见附件1)于2019年2月28日前报能源事业部。联系人:赵磊联系电话:0371-69337340联系邮箱:zhaolei@hnecgc.com.cn附件:1.煤业公司井工煤矿禁止使用设备及工艺统计表2.《国家煤矿安全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的通知》(豫煤安监技装〔2018〕112号)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第四批)淘汰更新工作的通知》(豫工信煤〔2019〕16号)2019年1月15日3附件1煤业公司井工煤矿禁止使用设备及工艺统计表序号序号矿井名称矿井名称禁止使用设备禁止使用设备及工艺名称及工艺名称替代产品(型号)替代产品(型号)或工艺或工艺替代产品或替代产品或工艺使用时间工艺使用时间备注备注4主办: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企业改革管理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综合办公室2019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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