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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三违”界定与处罚标准煤矿“三违”界定与处罚标准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干部、员工的安全行为,有效遏止“三违”行为,保障生产安全,特制定本标准。第一章“三违”一般性知识“三违”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可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三违”行为,往往由师传徒,由甲传乙,侥幸变“经验”,习惯成自然,由于对事故的严重后果没有意识或认识不足,使违章者自觉或不自觉地置自己或他人于危险状态,甚至酿成悲剧。一、“三违”的定义:1、违章指挥是指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安排或指挥生产的行为。2、违章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违反三大规程,不按安全和技术规定的要求作业或不听有关人员的劝阻,冒险蛮干的行为。3、违反劳动纪律是指员工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可能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二、“三违”产生的根源1、“三违”现象发生的主观因素侥幸心理有些职工盲目自信,自认为自己控制力强、有办法,对作业环境和条件变化能够掌握,偶尔违章不会出事。麻痹心理在生产作业条件较好,安全生产形势长时间稳定的情况下,有些职工就会不自觉地松懈下来,把规程、措施、正规作业抛至脑后。习惯心理由于工作内容和形式单一,有些职工看惯了、干惯了,靠惯性作业,凭经验施工,根本不去想是否违规,是否符合措施要求。马虎心理部分职工在工作中一贯马马虎虎、粗枝大叶,作业时注意力不集中,应付了事。蛮干心理有些职工,特别是基层班队级管理,摆不正安全与生产、与效益、与时间的关系,只想着要产量、要进尺、要速度,不顾作业场所有没有安全隐患,甚至有极少数人发现了隐患也不处理,野蛮操作。取巧心理有的职工为了达到目的,投机取巧、我行我素,不充分估计行为的恶果,冒险违章违纪。盲目心理一些进矿时间不长的新工人和部分文化程度较低的老工人,由于缺乏安全知识或文化技术素质低,作业中糊里糊涂违章,糊里糊涂出事。厌倦心理少数职工因长年累月地高强度劳动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堪重负,生产热情不高,工作完全处于应付状态,使安全缺乏可靠性。唯心心理极少数文化程度较低的职工,受封建迷信思想影响,抱着“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的错误想法,不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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