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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部分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测风制度矿井测风是矿井通风管理中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05条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建立测风制度如下:一、测风员从事矿井通风瓦斯工作具有两年以上的工龄,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理论水平和一定的操作技能、安全技能,方可担任矿井测风工作。二、矿井测风由测风员严格按照《测风员操作规程》执行,每次测风均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协助监护,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性,测风操作的规范性和测风操作期间的安全。三、矿井每10天对主要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及井下其它各用风点进行全面测风,每月10、20、30日进行。遇有停电、停风、停产等特殊情况经请示批准,方可作相应的推延、调整。四、遇有矿井通风系统调整,局部通风系统调整,各类贯通,矿井总风量调节,局部风量调节,矿井主扇、局扇性能测试,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等工作进行时,必须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随时测定。五、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巷道、顺槽的测风,必须在测风站内进行。其它地点也应在其相应的测风站点内进行,每次测风必须量取巷道断面核准测风断面,以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性。六、每次测风均应按照测风记录表中的要求,认真规范操作填写,并于当日根据测定结果,确定是否需要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经审核无误,方可更换井下测风牌板,填报相关报表,及时审签报送各有关领导。七、测风员应根据各井巷的风速、风量,选用相关的高、中、低速风表,以防损坏仪表或造成数据失真。八、测风员要妥善保管测风仪表,并根据其有效检定期限,及时送交有关部门进行检校,确保测风仪表的准确性。九、本制度要求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执行。通风瓦斯日报审批制度瓦斯管理是“一通三防”中的重中之重,《煤矿安全规程》明确规定:通风瓦斯日报表必须送矿长、矿总工审阅,为确保审签程序的规范运行,制订审签制度如下:1、瓦检员必须每日上午8点前将前一天的瓦斯日报填写完毕,由通风科长、通风助理审签,并填写各地点瓦斯浓度日报表。2、瓦斯监测日报表由监控室负责提供,监测日报表必须反映当日各个工作面正常工作时,瓦斯浓度最高值、报警次数、断电次数,报警和断电时间及累计时间等并将当日存在主要问题及处理结果注明。3、井下各地点瓦斯检查日报表要反应出当日各班各工作面的最高瓦斯浓度值和二氧化碳浓度值,并由通风科科长审阅。4、瓦斯监测日报、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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