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业务保安部门隐患排查治理与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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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业务保安部门隐患排查治理与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考核管理神东煤炭集团业务保安部门隐患排查治理与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好业务保安部门生产重大隐患管控督办责任,根据《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的相关术语、名称同《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条系统性危险源管理纳入重大隐患管理考核。第四条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神东煤炭集团所属的业务保安部门。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第五条第五条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业务分管范围负责Ⅰ类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制定和完成整改的验收工作。同时,要深入基层,对各生产建设经营单位重大隐患的排查、挂牌督办、治理、验收销号、汇总上报、分析建档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单位进行重点抽查。第六条第六条安监局负责对已认定的Ⅰ类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管理。负责对公司范围内所有重大隐患分类建立台账,并编制报表,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要求,上报信息。对纳入本安信息系统管理的一般隐患,实行整改监督管理。同时,对公司各生产建设经营单位的隐患管理按月进行分析,督促、指导生产建设经营单位按确定的方案整改,并每月进行通报。第七条第七条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或上级部门完成对本单位及主管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统一进行分类挂牌督办。第三章隐患排查认定与治理第八条第八条隐患排查(一)各业务主管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对各生产建设经营单位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要加大对重大隐患的排查力度。由公司生产管理部、机电管理部、通风管理部、安全监察局、总工办按照业务分工定期组织对各生产单位进行系统性重大隐患进行排查。(二)各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系统性重大隐患进行排查。第九条第九条重大隐患认定公司及各生产建设经营单位要及时按照业务分工,审核确认Ⅰ类重大隐患。(一)各业务主管部门须在每月15日前,对本部门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进行梳理,经本部门负责人确认后,通过本安信息系统报公司安全监察局。同时,要对公司上月专题会议上审核确认的重大隐患,且属于本部门业务主管范围的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报当月专题会议进行审议。(二)公司安全监察局负责汇总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各生产建设经营单位排查出和上报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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