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简介:
2020年复工复产整顿实施方案复工复产整顿实施方案复工复产整顿实施方案根据晋煤安发[2017]70号《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和柳煤字[2019]41号《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联投公司[2019]54号《山西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春节复产复建验收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为实现我矿由建设矿井向生产矿井的转变,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复工复产整顿实施方案。一、成立复工验收整顿工作领导组一、成立复工验收整顿工作领导组组长:王彦平(矿长)副组长:陈安平(生产矿长)杨亮亮(安全矿长)于剑峰(总工程师)薛玉峰(机电矿长)靳金平(通风矿长)任月明(行政矿长)高艳荣(地测副总)高海文(通风副总)白世平(机电副总)组员:各职能科室及队组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主任由安全矿长杨亮亮兼任,负责复工隐患排查整改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并对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领导组职责:1、矿长:对整顿工作全面责任,审议复产复工整顿方案,督促整顿方案的全面落实。2、生产矿长:深入作业地点进行安全检查,对整顿期间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同时监督整顿工作是否到位。3、安全矿长:对井上下安全工作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整顿工作落到实处。督促检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确保培训工作收到实效。4、总工程师:制定复产复工整顿实施方案,监督检查整顿方案落实情况。同时进一步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确保矿井安全建设。5、机电矿长:对井上下机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试验,及时了解设备日常维护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机电安全隐患立即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落实。二、整顿时间二、整顿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2月27日三、整顿的标准和依据三、整顿的标准和依据按照晋煤安发[2017]70号《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和柳煤字[2019]41号《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柳林县煤矿复产验收基本条件排查表》,结合我矿实际情况进行整顿。四、整顿要求四、整顿要求1、严格按上级复工复产指令进行整顿,整顿期间每班必须安排瓦检员和安全员一同对所有巷道、通风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2、整顿期间,必须正常进行井下的抽排水工作,严防淹井事故发生。抽水工抽水时必须由瓦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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