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煤矿文库网

上传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管理 > 中煤集团带班下井规定

中煤集团带班下井规定

  • A+
  • 2019-08-06 15:40:53

还剩... 页未读,继续阅读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付费阅读剩下 ...

0 煤块,已有113人购买

免费阅读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

5 煤块,已有0人下载

付费下载
文档简介:

中煤集团带班下井规定-1-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煤办〔2010〕801号关于印发《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文件-2-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和矿建施工企业,其它生产施工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适应本单位实际的领导干部下现场制度,并报集团公司备案。第三条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煤矿(露天和井工),是指生产矿井和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矿井。第四条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煤矿领导,是指煤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建设矿井的领导,是指从事煤矿建设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及项目部经理、领导班子成员。第五条生产矿井领导带班下井由煤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负责;建设矿井(含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领导带班下井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及项目部经理、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建设单位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第六条煤矿、施工单位(以下统称煤矿,下同)是落实领-3-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每班必须有矿(项目部)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煤矿主要负责人负责全面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二级企业应对所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第七条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煤矿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二级企业或集团公司举报和报告。第二章职数设置第八条第八条煤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带班下井要求职数不够的,应尽快配齐相应的副矿长或副总工程师职数,配备的职位应与生产、经营、安全等工作相结合,坚决杜绝为带班而增设专职带班矿长或专职带班副总工程师。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各项目部领导班子现状,参照煤矿领导班子职数配备原则,及时配足配齐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并加强对项目部领导带班下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十条第十条其它生产施工企业应根据本单位制定的领导干部下现场制度的有关要求及领导班子的实际情

A+
A+
  • 1308

    文档
  • 783.401

    金币
Ta的主页 发私信

1308篇文档

相关搜索

集团 带班 下井 规定

评论

发表评论
< /8 > 付费下载 5 煤块

Powered by DS文库

Copyright © 煤矿文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2034812号-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