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3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G75兰海高速兰临段“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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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G75兰海高速兰临段“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11月3日19时21分许,G75兰海高速兰临段兰州南收费站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5人死亡,45人受伤,33辆机动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2355余万元。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和孙春兰、刘鹤、郭声琨、王勇、赵克志等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伤员救治、家属安抚、舆论引导等事故善后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消除隐患,做好风险管控,严防此类事故再发生,保持社会安全和稳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及时派出工作组指导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甘肃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省委书记林铎、省长唐仁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研究制定了《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省政府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有序开展信息发布、应急救援、伤员救治、善后处理和通行保障等工作,特别是为汲取“11·3”事故教训,采取了交通分流管控、全面排查整改全省道路隐患、完善警示提醒设施、增加公路养护和保畅力量、加大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等多项措施,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2在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的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11月5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省政府副省长余建任组长,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总工会等部门及兰州市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G75兰海高速兰临段“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邀请了辽宁省、吉林省、海南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参与,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检测,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检验鉴定、调查取证、专家论证和综合分析等手段,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抢险救援过程、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查清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和对事故暴露出问题的防范整改建议。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8年10月30日16时,肇事车辆车主李佳林同驾驶人李丰驾驶辽AK4481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吉B2870挂重型低平板半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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