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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通知习庆煤通字[2019]号签发人:金云灿关于关于成立成立工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通知的通知矿属各部门:一、组织机构一、组织机构主席:冯小丽工会委员:钟声香、朱大斌、朱大康、王美珍、胡建兰办公室设在职业病防治办公室,由冯小丽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二、工作职责二、工作职责(一)主席职责1、监督和协助本矿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参加涉及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和经费投入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劳动安全卫生的决策、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2、定期分析研究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向矿有关方面反映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督促和协助解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3、参与本矿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工伤保险等条款的协商与制定,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和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对劳动合同中职业卫生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成员职责1、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组织或协同行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组织职工代表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督查。2、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向矿行政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3、监督检查职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7、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矿分析、总结教训,采取防范措施。8、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求矿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采取紧急措施。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4、宣传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及企事业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和发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5、督促矿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用具、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履行对职业病人的诊断、治疗和康复的责任,督促落实工伤待遇及职业病损害赔偿。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有关规定。6、并监督对作业现场的粉尘、噪声、高温及化学毒物等职业危害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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