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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芦溪县源南利发煤矿“7.29”其他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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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芦溪县源南利发煤矿“7.29”其他事故调查报告-1-萍乡市芦溪县源南利发煤矿“7.29”其他事故调查报告2019年7月29日16:00,萍乡市芦溪县源南利发煤矿(下称“利发煤矿”)-92m水平集中回风巷发生一起其他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3.6万元。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019年7月31日-8月2日,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赣西南监察分局会同萍乡市应急管理局、芦溪县监察委员会、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总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受邀但未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相关资料,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及事故地点概况(一)矿井概况利发煤矿位于芦溪县源南乡境内,为普通合伙企业,核定生产能力4万吨/年,属低瓦斯矿井,煤层不易自燃,无煤尘爆炸危险性,无冲击地压。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矿井采矿许可证号为C3600002009071120029744,有效期至-2-2020年6月23日,开采深度为+240m至-300m,实际开采标高-225m。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为赣MK安许证字〔2015〕077,有效期至2018年4月7日,于2018年5月28日被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注销。工商营业执照号为91360000705639365D,有效期为长期。矿井法人代表欧阳北萍,矿长朱海明,兼任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矿长肖欣熙,安全副矿长杨树佰,机电副矿长晏新名。矿井回撤设备总负责人彭兴云,井下回撤设备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林浩芬。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采用斜井单钩串车提升,大巷人力推车。主要开采B4、B5煤层,煤层倾角60o~85o,属急倾斜煤层。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抽出式。(二)矿井关闭退出期间安全管理从2018年1月2日起,矿井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仅保持正常通风排水。2019年矿井决定关闭退出,并于2019年7月12日向芦溪县源南乡人民政府提交关闭退出申请报告。7月18日矿井制定《井下、地面拆撤设备、设施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下称《回撤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上报至源南乡人民政府和芦溪县应急管理局。(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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