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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煤矿调度员应急处置授权书煤矿调度员应急处置授权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调度工作,提高煤矿安全应急处置水平,最大限度保护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华坪县焱光实业有限公司油米塘煤矿矿长特授权本矿调度室调度人员值班期间,在接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或施工单位、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和汛期地面巡视员等汇报时,凡涉及下列险情之一的,有权下达立即停止生产,撤离作业人员的调度指令,然后再按规定向矿值班领导和矿长及上级部门汇报。1.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24小时以内连续观测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发生地面向井下溃水的;2.井下出现突水预兆、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大及其他异常情况,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及矿井安全的;3.井下出现重大危险源的;4.供电线路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的;5.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矿井正常通风的;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7.煤层自然发火有害气体指标超限或发现明火的;8.井下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9.采掘工作面有冒顶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或采掘工作面受冲击地压威胁,采取防冲措施后,仍未解除冲击地压危险的;10.在工作地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权下达停产指令;11.有其他危及井下作业人员安全险情的。授权人签字:二0一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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