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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皮芝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华坪县定华有限责任公司龙泉剥皮芝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徐正宏审核:李仁康编制单位:剥皮芝煤矿技术科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为保障井下生产系统安全生产,防止电气焊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华坪县龙泉剥皮芝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一、人员安排与职责1、指定带班矿领导为现场电气焊作业负责人。作业负责人在作业前、结束时向调度室,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作业过程中全程监督、检查、验收。2、瓦检员,全程监测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气体浓度,瓦斯浓度超过0.5%时禁止电气焊作业。3、安监员,全程监督检查作业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4、施焊人员,在作业前检查确认作业点气体符合标准时方要开始作业,作业中将仪器放在合适的位置,随时测量。按工艺要求进行相应的电气焊作业。5、参与电气焊作业的其他人员名(见措施现场贯彻签字栏),配合电气焊工作和做好灭火准备工作。6、洒水人员(可由现场负责人兼),在电气焊过程中及时向作业点周围洒水,防止火星扩散;电气焊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必须再次用水喷洒,确保无火星残留。7、焊后留守人员带班领导、安监员、瓦检员,在电气焊作业结束后一小时内现场检查,发现异常,立即处理。一小时后,作业地点无异常,及时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8、携带火柴人员。(必须是安全员)负责保管好火柴,负责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火种使用情况,并接受检查。9、跟班领导,在作业开始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最终验收,确认安全后现场签字,方可开始作业。二、电气焊作业前:1、该安全技术措施只允许本次、本班电气焊作业,严禁用于其它电气焊作业,跨班作业,参加人员出现变更时,必须重新审批安全技术措施。2、电气焊作业前,措施编制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贯彻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跟班领导、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3、氧气瓶和乙炔瓶要求分装分运,不得同油脂、易燃易爆品同车运送,装运过程必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抛摔、滚动,气瓶上震胶圈必须齐全完好,搬运前安全帽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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