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湖煤矿“3•3”较大顶板事故调查报告
VIP免费
文档简介:
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湖煤矿“3•3”较大顶板事故调查报告 -1-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湖煤矿“3·3”较大顶板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3月3日15时30分,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湖煤矿(以下简称龙湖煤矿)发生一起较大顶板事故。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张庆伟、时任省长陆昊、副省长聂云凌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救援和遇难矿工家属善后处理工作,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严肃事故调查处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监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严防重大事故发生。按照领导批示要求,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对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和抓好防范措施落实等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2018年3月4日,成立了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湖煤矿“3·3”较大顶板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佳合监察分局(以下简称佳合分局)局长李希才任组长,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七台河市监察委员会、七台河市总工会、七台河市公安局及茄子河公安分局派员参加,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并聘请了采矿方面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2-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的要求,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指出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调查认定,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湖煤矿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湖煤矿“3·3”较大顶板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较大顶板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事故企业基本情况(一)(一)龙湖煤矿上级龙湖煤矿上级公司公司情况情况龙湖煤矿隶属于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矿业公司),七台河矿业公司是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煤集团)的分公司。龙煤集团前身为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12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龙煤集团下设安全督察中心负责4个矿业分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七台河矿业公司现有矿井38处,其中:大中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