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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及我矿水害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一、规定一、规定1、矿井水害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由矿长、总工程师主管,地测部门是业务管理部门。有关部门配合时,要从人力、物力、资金上给予保证。煤矿是防治水、防洪、探放水、防排水的主体,矿长为第一责任者,矿总工程师主管并负责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矿每年三月底前应分别成立本年度“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及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每年应安排一定的防治水工程维修费,以保证现有的防治水工程正常发挥作用,并新建急需的防治水工程。2、地测部门应经常调查矿井充水条件的变化情况并掌握水文动态,解决出现的问题。3、对直接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水患,必须采取防治措施。地测部门具体负责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二、地表防治水二、地表防治水1、每年汛期到来之前,矿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治水检查。对河床、排洪渠、防洪设施、地表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研究解决。2、地测部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人员,要经常巡视塌陷区、河2床、渠道、排水沟,了解这些地方的积水情况和畅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报告,由矿总工程师责成有关单位处理。3、地测部门必须经常搜集、调查、核对井田内正在生产的小煤窑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在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深度、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水患情况,立即报告矿总工程师,以便采取预防措施。4、禁止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堆放矸石、炉渣、垃圾等杂物,以免洪水堵塞河道、水渠,造成水害。三、井下防治水三、井下防治水1、水害防治专业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涌水动态,查清可能存有积水的老空区、废巷老窑的分布情况,结合采掘工作面安排,制定出当年井下防治水工作计划,指导全年的防治水工作。2、受水威胁的地段,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巷道掘进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全面分析水害因素,编制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掘进工作。3、对小窑、老空区、充水导水断层、强含水层必须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地测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开拓掘进工程到达探水警戒线时,必须超前探水。探放水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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