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4.15 济南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4·15”重大着火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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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南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4·15”重大着火中毒事故调查报告2019年4月15日15时10分左右,位于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的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四车间地下室,在冷媒系统管道改造过程中,发生重大着火中毒事故,造成10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67万元。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和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国务委员王勇、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省委书记刘家义、省长龚正等领导同志分别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全力做好事故处置和伤员救治工作,尽快查明原因,依法严肃问责,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防同类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安委督〔2019〕3号),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应急管理部迅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和调查工作。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立即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事故抢险救援、伤员救治和善后处理等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等法规规定,省政府4月15日批准成立了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的济南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4·15”重大着火中毒事故调查组,省公安厅、省总工会、2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和济南市政府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同时邀请化工安全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鉴定试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省纪委省监委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济南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4·15”重大事故专门工作组,派员提前介入,参加事故调查组有关会议,根据事故调查组移交的线索材料,经过深入调查,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党纪政务处置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企业及相关情况(一)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公司)成立于2006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公司地址: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849号;注册资本61250万元,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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