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兴煤矿“12·17”较大瓦斯(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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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兴煤矿“12·17”较大瓦斯(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兴煤矿“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兴煤矿“12·17”12·17”较大瓦较大瓦斯(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斯(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12月17日20时48分,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兴煤矿(以下简称新兴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12.51万元。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胡亚枫带领黑龙江煤矿安监局、省安监局、省煤管局等部门领导赶赴事故现场,对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善后处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等做出重要指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桂来保深入井下事故现场,指导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并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出要求;七台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紧急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救援。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兴煤矿迅速成立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积极组织抢险救援。2015年12月22日,依法成立了由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佳合监察分局组织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七台河市公安局、七台河市总工会、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兴煤矿“12·17”较大瓦斯(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有关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专家论证和技术鉴定,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措施建议,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现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一)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概况。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七台河矿务局,1958年建企,1998年改制为七台河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末并入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隶属于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属国有独资企业)。该公司现有40处矿井,其中大中型矿井8处,小型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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